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和“十二五”规划课题2016年结题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者必须是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或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研究。
2.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以往承担的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经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课题。可在今年上半年结题的,可以同时申报新课题(如结题未通过,则新课题不予立项)。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者可参照省高教学会提出的“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指南索引自行选题,题目表述要简洁明了。选题范围应侧重于黑龙江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关于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国际化、区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教育教学改革、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工作、研究生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研究领域。选题要重视提高质量的创新性研究、基于实证的决策性研究、问题导向的应用性研究,强化实践的普适性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成果的实效性。课题分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三类。
1.重点课题
选题要以国家和黑龙江省高教改革和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成果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促进黑龙江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有较高的应用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重点项目。
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具有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2.规划课题
选题要侧重应用研究,要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能够有效解决我省、学校或本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实效性。
申报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3.青年专项课题
选题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以鼓励青年教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申报青年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岁。
(三)申报事宜
1.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严格按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可另加附页。其中课题组成员填写的内容要经过本人同意。各单位需提供申报汇总表1份。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直接发送至:gj82191704@163.com。
(2)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或少于5人。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并经申报单位盖章批准。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申报课题原则上应在1~3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2.学校不限制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数量,但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是否存在选题相近或研究内容雷同等问题进行认真审核,并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恕不受理个人报送。立项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4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结题工作
(一)结题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复印),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
2.研究工作报告一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
4.结题成果要求:
(1)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2)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3)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4)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5)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交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全部复印,经学校初评时审验,保证与原件一致,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成果原件评审后返回申报者。
(6)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未见刊但有用稿通知的论文,需提交用稿通知原件和论文全文,视同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每项课题仅限一篇。提交省高教学会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可提交复印件,每项课题仅限一篇。
5.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
6.结题汇总表一份。
7.《结题报告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直接发送至:gj82191704@163.com。
(三)材料提交事宜
1.省高教学会2016年共组织两次“十二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课题组可任选结题受理时间段一时间段参加结题验收。结题材料上报至学校的时间分别为:5月19日和12月14日,逾期恕不受理。
2.各单位要先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恕不受理个人报送。
联系人:乜晓燕
电话:82191704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2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