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82号)文件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启动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本次启动的奖励、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牵手”励学金、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申报。申请表格请以A4纸打印并用黑色中性笔详实填写,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参与评定。
其中,“牵手”励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两项励学金参评主体包括研究生,其余奖项均指本科学生,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