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真实准确编制学校2017年校内财务收支预算,现将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编报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职能分工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认真填报《 2017年经费收入预算表 》、《 2017年经费支出预算表 》,由计划财务处汇总报学校审定,不报或漏报项目将无法编入当年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
2、坚持勤俭办学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学校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严控和压缩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细化支出预算;“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
3、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范围如实填报各项收入 、支出预算,计算必须有充分的依据或文件规定,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统筹兼顾。
4、各部门修缮项目经费申请需单独填报附表3《 2017年一次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并需另附说明,同时要上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计划科 、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5、有收入来源的部门请按收入来源分项填报《 2017年经费收入预算表 》,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 、农林推广 、工程硕士学费收入,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成人教育学费及培训收入,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科研经费收入,各部门有其他资金来源的均应填报附表1-2。
6 、帽儿山、凉水、工科实习中心、医院、后勤须单独编制预算(附表1-2) 。
7、专项经费分为经常性专项经费和一次性专项经费。
经常性专项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的或归口部门统一管理的专项经费(如人才培养、本科教学工程、学生公寓管理费等)。由各部门填报附表2。
一次性专项经费是指以前没有发生,2017年度因特殊原因必需安排的专项支出,包括维修、购置、会议、政策性专项支出等,各单位要提出较详细的论证方案和明细预算、测算依据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填报附表3。
8 、2017年经费预算表(附表1-5)可从校园网计财处网页下载 。
9、时间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17日前报计划财务处专项资金管理科。
联系人:孙巍 电话:82190479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