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2017年结题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可复印),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签署课题承担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研究工作报告一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4.结题成果要求:
(1)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2)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3)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4)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其中课题主持人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其他课题组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5)提交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交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全部复印,经学校初评时审验,保证与原件一致,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成果原件评审后返回申报者。
(6)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未见刊但有用稿通知的论文,需提交用稿通知原件和论文全文,视同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每项课题仅限一篇。提交省高教学会学术年会交流的论文,可提交复印件,每项课题仅限一篇。
5.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
6.结题汇总表一份。
7.结题报告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结题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直接发送至:jy82192082@163.com。
8.课题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
(三)材料提交事宜
1.省高教学会2017年共组织两次“十二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要求“十二五”课题今年全部结题完毕,之后不再受理“十二五”课题结题。请各单位按申报时限认真组织。课题组可任选结题受理一时间段参加结题验收,结题材料上报至学校的时间分别为:6月5日和11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2.各单位要先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恕不受理个人报送。
3.结题费用
按照省高教学会通知要求,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100元,由学校代收。
联系人:乜晓燕电话:82192082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5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