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学校召开了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与网上报账实施情况座谈会,根据座谈会上提出的问题,计财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并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现就其中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在报销差旅费时存在重复工作问题?
答:今后进行差旅费报销时,不再手工填写原差旅费报销单。仅需进行网上填报后打印网上自助差旅费报销单并签字审批即可。
二、在报销打卡的时候“工资卡”和“交行卡1”、“沃德卡”区分不明确,有时选择了“沃德卡”后报销款还是打入“工资卡”问题?
答:根据老师建议,计财处将财务系统已有的银行卡重新进行明确:1.有学校图案的银行卡发放工资,即“工资卡”;2.黑色卡面的沃德卡或银色卡面的银行卡发放校内津贴,统称即“沃德卡”;3.公务卡。各位老师如果手中除公务卡外仅有一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是用来发放工资和校内津贴的。请各位老师在报销时,按照上述指引进行选卡。
三、关于合并提交的几个问题
(1)一张票据由不同项目负责人签批,该如何提交?
答:可以由各项目负责人授权给一人填报,再合并提交;也可以直接到计财处313的临时窗口现场办理。
(2)科研项目需要清零时,合并提交时系统会提示项目余额不足?
答:遇此情况,可以选择部分发票金额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进行报销;也可以通过计财处313临时窗口现场办理。
(3)合并提交对外单位转账有时被退单?
答:除报销举办会议费、培训费费用外,合并提交对外单位转账每笔业务要求只能对一家对外单位。
四、递单后能否及时查询报账到哪一环节?
答:各位老师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中“我的项目”查看到—单据是否提交、是否制单成功等,只要是制单成功的单据,计财处一般会在3天内将报销款项打入报账老师银行卡中。
五、收到报账信息只有金额和日期,当报销多笔款项时不知道每笔钱的用途?
答:计财处正在联系软件供应商在支付信息上加载摘要明确用途。同时,建议老师在提交报销单时尽量做到一事一单,并对报销金额和内容提前进行记录,以便核对收到款项。在报销差旅费时,除会议、培训、自驾车及特殊批示外,交通伙食补助一律按“180元/人/日”进行计发。
六、在填报校外专家咨询评审费时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能否简化不提供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答:专家咨询评审费可以只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对外雇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车票(机票、船票)丢失如何报销?
答:出差车票(机票、船票)单程丢失,可以通过住宿费和另外单程正规车票作为佐证材料进行报销,出差人进行情况说明并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销。
八、网上购物时该如何报销?
答:网上购物需要联系对方单位提供正规发票。
九、科研结余经费能报销什么内容?
答:学校在2016年末出台了《乐玩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科研经费结余管理办法》,请各位老师参照其中“第七条”进行报销。
十、给外籍专家发放劳务费时,是否需要外籍专家本人亲自来领款?
答:自本通知发布起,外籍专家发放劳务费无需一定到计财处现场领款。但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之第十二条“专家工薪、讲课费及专家补贴的发放应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按如下三种方式操作:1、如外国专家有中国境内银行账户,直接汇款至其账户。2、国内经办人将款项汇入外国专家的银行账户,持汇款凭证报销(核销借款)。3、如果上述两种方式不能支付,则汇入国内经办人的银行账户,由经办人负责支付给外籍专家。三种方式支付都需要提供外国专家的签收确认书和护照复印件。
十一、2016年以前的科研项目没有额度控制该怎么办?
答:2016年以前的科研项目有需要额度控制的可以到计财处315办公室科研财务科办理。
十二、对公转账时,对方单位需要进行附言,该如何操作?
答:目前网报系统附言限制是20个字符,请直接在支付方式下点击对公转账后填写即可。
十三、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审批流程复杂,可否简化程序?
答: 1、基本科研业务费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不需要主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2、2万元以上支出仍须主管科研负责人审批;3、项目负责人本人发生的支出及劳务费支出仍需主管科研负责人审批。
十四、专利费是否可以用个人银行卡转账支付?
答:1000元以上专利费支出必须对公转账。
十五、横向课题是否可以全部做成劳务费预算?
答:学校即将研究出台新的《乐玩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新的办法未出台之前,仍按现有办法执行。
十六、横向课题是否能够报销招待费?
答:1、异地招待请按照《乐玩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东林校财【2016】3号)之第二十条办理;2、哈尔滨市内接待请按照《乐玩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与核算细则》(东林校财【2015】4号)之第十五条办理。3、国家或学校对接待有新规定时,我处会及时进行对外公布。
计划财务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