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高函〔2017〕127号)要求,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1.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由我校按照立项数量自主审定后,报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由我校负责推荐,教育厅择优委托。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2.立项数量
一般研究项目立项数量为32项,重点委托项目推荐3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从2017年起,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从当年校级立项项目中产生。其中一般研究项目由学校专家组进行遴选,重点委托项目由专家组择优推荐。凡有意愿申报省教改项目的2017年校级课题负责人,请按照省教改项目的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在校级课题立项申请书基础上按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材料申报。
2.主持人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的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3.特别说明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教育厅将另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
(2)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
(3)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直接发送至项目办邮箱:jy82192082@163.com。
2.申报日期
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于2017年5月12日前报送到高等教育研究所,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乜晓燕电话:82192082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5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