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如申请重点课题,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二、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各单位需提供申报汇总表1份。汇总表、申请书和盲审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jy82192082@163.com。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把关:(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我校不限制申报名额,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教师自由申报,并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高教所。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我校推荐的重点课题将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实行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办法。
3.申报立项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8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乜晓燕电话:821912082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5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