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材料
纸质《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一式三份,如有附件分开装订一并提交,请科研秘书于5月22日前统一送至行政楼617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xujia_nefu@qq.com。
联系人:许佳
联系电话:8219058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