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国际会议预报和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国际会议预报制度
高校举办的国际会议必须提前进行预报,本年度预报下一年度拟举办或拟对外承诺举办的国际会议,国际会议不论规模大小均应按照要求提前做好预报工作。学校归口管理部门为国际合作处,国际合作处将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未按要求进行预报,不得举办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
二、坚持国际会议申报制度
已按要求提前预报的国际会议,在正式对外承诺或宣布举办国际会议前三个月须向学校国际合作处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获得教育部批准后方可对外承诺或宣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或宣布举办国际会议。未按要求提前进行预报的国际会议教育部将不予受理。
严禁未获教育部批准擅自举办国际会议。已获批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批件确认的时间、地点举办会议,如有任何变化,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国际合作处,再由国际合作处向上级部门申请。任何擅自举办国际会议、更换国际会议时间、地点或取消举办国际会议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国际会议预报和申报相关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82190337
国际合作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