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教育部办公厅决定启动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相关工作。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1-3项。
二、申报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名单。
(四)向教育部报送我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综合办公楼533室)。
联系人:孙晓芳 孙新竹
联系电话:82191664
教务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