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计划财务处已对在校生进行了学费划转,已确认交费成功的同学请于开学后到学院团委领取学费收据。
计划财务处拟于9月18日对未交费的在校生继续进行学费托收,现提示如下:
1.请还未交费的同学于9月18日前将2017-2018学年度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已在计财处登记的交通银行卡中。
2.请遗失交通银行卡的同学务必及时补办,并将学费、住宿费存入补办的交通银行卡中,并尽快持补办的交通银行卡到综合办公楼309室登记。
3.请将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要将学费存入交通银行卡中。
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