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树人工程”,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懂宪法、遵宪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限学科、专业)
二、比赛步骤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一)视频预赛
参赛学生将演讲内容录制成视频,在9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演讲视频报送所在学院团委(研究生报送研究生院团委),演讲视频的文件名统一为“所在单位+班级+姓名+演讲主题”。各单位汇总后,在9月15日下午5:30前将学生的演讲视频和演讲比赛报名汇总表报送校团委。
学校将组织评委对所有参赛学生的演讲视频进行评审,结合预赛人数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学生参加学校决赛。
(二)现场决赛
学校拟于9月20日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决赛的学生可围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自主命题,进行现场演讲,并将演讲稿电子版报送学校政策法规办公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并将评选出1名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教育部部属高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复赛。
三、演讲主题
(一)与宪法有关的故事
(二)对宪法的认识和体会
(三)对宪法精神的理解
(四)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认识
(五)宪法与国家(社会、学校、个人)
(六)其他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的主题
四、演讲要求
(一)演讲主题和内容不得违背宪法。
(二)演讲文稿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视频与现场演讲时间均不得超过5分钟。
(四)演讲要求身着正装,仪表端正,声音洪亮,吐字清晰。
五、评分标准
(一)主题性、思想性占40%
(二)感染性、启发性占25%
(三)表达能力占25%
(四)仪表形象占10%
(五)每超时10秒总分扣除0.5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学生参加比赛,并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各单位和选手应当诚信为本,自觉遵守活动规则。凡违反规则、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得成绩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和所获奖励。
(三)为拓宽参赛渠道,让更多的在校学生提供展示学习宪法成果的机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已开通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海选——线上参赛通道,网址http://www.qspfw.edu.cn。各单位可动员学生自行参加网络海选。
七、联系方式
(一)校团委联系人:乔恩杰;电话:0451-82191665;
联系地址:综合办公楼110室;邮箱:nefugqt@nefu.edu.cn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联系人:王艳华;电话:0451-82191183;
联系地址:综合办公楼923室;邮箱:zcfg@nefu.edu.cn
特此通知。
政策法规办公室 校团委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