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立项并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课题研究成果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课题承担单位初审并同意,均可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具体结题名单见附件。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二、成果要求
1.必须是自课题审批通知书下达日起课题组成员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其中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和“课题批准号”。
2.课题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列第一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必须参与课题主体研究成果的撰写。
3.课题研究成果或为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政府等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或直接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或在一定的领域、范围内转化、推广、应用。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佐证材料。
4.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结题成果相关要求见附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三、结题验收办法
1.结题要求
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由课题组先期自行组织专家填写《课题鉴定结题评审标准和专家用表》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再将全部材料交由学校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鉴定专家组需设1位组长、4~6位成员,鉴定意见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直接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重点课题组需打印一份空白的《课题鉴定结题评审标准和专家用表》装入结题材料袋)。
2.上报材料说明
(1)重点课题结题需提交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备案课题提交汇编材料一式三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
(2)提交汇编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所有汇编材料需编为一个pdf文档。汇编材料电子版直接发送至:jy82192082@163.com。
(3)汇总表一份。电子版直接发送至邮箱。
(4)每个项目的所有结题材料须放入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为汇编材料封面。结题材料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3.上报材料时间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每年组织两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课题组可任选一时间段参加结题验收,我校上半年的结题组织工作已经完成。下半年提交材料时间为:11月1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乜晓燕电话:82192082
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5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