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备案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重点支持一线教师开展研究。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普通中小学可放宽至副高)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 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中小学教师取得硕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 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本课题。
4.学校负责课题的申报并组织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下达的备案指标择优进行推荐备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备案课题进行审核。备案课题申报限额中,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限额分开下达(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不能占用青年专项课题的指标),省教育厅规划课题中至少 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原则上应全部为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5.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一式三份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 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2017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以上文件电子稿直接发送至:jy82192082@163.com。
二 、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按照省规划办规定我校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限额分别为10项和6项。我校对各单位的申报实行限额制,各单位申报的两类课题总计不超过2项。
2.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乜晓燕电话:82192082
地址: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105室)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