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8年在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说明》,本年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需尚未结清);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或拍照图片,每个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建文件夹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毕业生、助学贷款、特困人员)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4、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6、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的残疾证复印件;
7、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
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认定后的,可直接申报;
9、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
2、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学校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采取院校两级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各学院于5月2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天开
邮箱:dlxszz@nefu.edu.cn
联系电话:8219114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