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2018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的通知》(教人司[2018]13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教育部2018年教育驻外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教育外交事业,对国家教育与外交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比较熟悉。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廉洁自律。
(四)语种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波兰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驾驶技术熟练。
二、选拔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如有符合选拔条件并有此志愿的教职工,请到本单位报名并填写《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各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报党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后续选拔程序的人选。
(三)确定推荐人选。对符合选拔条件的驻外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经党委研究批准后,确定为我校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人事司。
(四)由教育部人事司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考试人员名单后统一组织综合考试(包括外语口语交流能力、驻外适应性和胜任力等方面能力测试)及后续相关工作。
进入驻外后备干部储备库的人员,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任期二到四年。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严格掌握标准,在个人志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作为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人选。
(二)选拔我校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具体推荐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23日下班前将《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综合办公楼817室)。
联 系 人:于鹏
联系电话:82190323
电子邮箱:nefuzzb@163.com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