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进度安排,结合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要求,按照《乐玩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教授延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东林校人〔2017〕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开展我校教授延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延聘对象
符合暂行办法中延聘条件,且出生日期在1963年12月31日之前的教授。
二、工作程序
1.拟申请延聘教授向所在单位提交延聘申请。
2.所在单位组织会议,根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延聘申请进行审核投票。
3.所在单位对拟延聘教授的相关材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提出延聘意见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应包括拟申请延聘教授的延聘申请、所在单位组织召开的评审会议决议、所在单位延聘意见。以上材料均只报送纸件各1份,其中评审会议决议须所有参与评审的评委签字、所在单位延聘意见须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 11:30
3.材料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07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82190335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