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教育部《关于按照财政部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537号)及《乐玩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林校管【2018】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体安排,我校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开始进行本年度国有资产折旧准备专项盘点。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及部分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摊销,对于未达使用年限资产将在处置时受到限制。
一、盘点范围
为准确反映学校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本次专项盘点范围为除校办企业、基金会外全部校属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包括有“上锁”标记的资产)。
二、盘点内容
此次盘点仅针对在库资产的“已使用年限”及“最低使用年限”字段的准确性。(教育部规定常用资产使用年限见附件1)
三、盘点方法
系统内信息已经过初步核实,请各单位老师登陆“数字东林-资产系统”,点击左侧“个人业务”下“我领用的资产”按钮,核对右侧列表中出现的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字段进行是否与附件1中规定相符的复核工作。
其它事项不在本次盘点范围之内。
四、时间节点
由于教育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要求12月23日前完成数据治理。为保证按时完成数据上传,我校本次盘点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19日截止。
五、各单位应于盘点结束后上报内容
因我校2016年、2017年均进行过全面的盘点工作,故本次专项盘点,各单位仅需汇总上报检查字段有错误的资产,没有问题的资产不再重复盘点。以院处级机构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行政楼927。
截止日期到达时,未上报盘点报告的单位将视为信息无误。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