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遵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决定从12月25日开始进行本学期的实验室工作例行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实验室各项工作档案的记录和归档情况;
3、仪器设备管理和操作规范情况,高温、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
4、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实验室卫生情况。
本次例行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等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工作记录情况,仪器设备验收和使用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率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重点检查以往实验室工作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具体检查时间见附表。
五、具体要求
1、请实验室将所有工作记录摆放在各个房间,以备检查。
2、请各学院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列清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