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 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二、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 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各单位需提供申报汇总表1份。汇总表、申请书和盲审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jy82192082@163.com。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把关:(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已承担其他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学校不限定各单位的申报名额。
2.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7日16点之前,逾期恕不受理。
3.有关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材料也可到黑龙江省教育学院网站“公告”栏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乜晓燕
电话:82192082
地址: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项目管理研究室(综合楼1105室)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