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黑职鉴字〔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8年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本人日常工作表现良好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职业能力水平考试。
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
中级工:须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2013年12月31日前)。
高级工:须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2013年12月31日前)。
技师:须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2013年12月31日前)。
二、申报程序
具备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组织审核,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经学校复核后,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表》 (见附件1)
2.《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备案表》(综合办公楼507室领取)
3.报名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四张
6.学历原件(毕业证及学位证)
7.鉴定费(工种类别见附件2)
A类:初级120元 、中级160元、高级200元、技师240元
B类:初级90元、中级130元、高级170元、 技师200元
C类:初级70元、中级100元、高级140元、 技师170元
四、申报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9年4月24~26日
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07室
联系人:李刚强 尉建平
联系电话:82190495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