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人司﹝2016﹞3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来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自然科学领域人选3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1人。
三、申报材料
需提交申报书一式九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材料交送截至日期:2016年9月9日
纸质材料交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03人才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潘启明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电子邮箱:nefurcb@163.com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6年9月3日